产品展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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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食鲍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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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【品名】即食鲍鱼
【净含量】500g
【配料】鲍鱼食用盐
【规格】8-15头/斤
【贮存条件】-18℃℃以下贮存
【保质期】 12个月
【食用方法】开袋后解冻即可食用
【产品标准号】Q/HIQ 00035
【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】SC12237028100387
【食品经营许可证号】JY13702810028647
【原料产地】山东省青岛市
【生产商】青岛海龙泉食品有限公司
【地址】青岛胶州市洋河镇袁家小庄村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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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描述
【品名】即食鲍鱼
【净含量】500g
【配料】鲍鱼食用盐
【规格】8-15头/斤
【贮存条件】-18℃℃以下贮存
【保质期】2个月
【食用方法】开袋后解冻即可食用
【产品标准号】Q/HIQ 00035
【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】SC12237028100387
【食品经营许可证号】JY13702810028647
【原料产地】山东省青岛市
【生产商】青岛海龙泉食品有限公司
【地址】青岛胶州市洋河镇袁家小庄村东
本公司采取独特的加工工艺,无任何添加剂和色素,天然绿色,去除了鲍鱼的腥味,最大程度地保存了所有的营养成分和药用成分,彻底改变多少年来鲍鱼食用难的问题,开袋即食,且鲜嫩可口,极易被人体吸收,是传统鲍鱼加工的一次革新。常年食用本品,无疑是现代生活,科学时尚的选择,是馈赠亲朋好友之最佳礼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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