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展示

当前位置:
首页
/
/
/
即食鲍鱼

即食鲍鱼
  • 即食鲍鱼

  • 【品名】即食鲍鱼
    【净含量】500g
    【配料】鲍鱼食用盐
    【规格】8-15头/斤
    【贮存条件】-18℃℃以下贮存
    【保质期】 12个月
    【食用方法】开袋后解冻即可食用
    【产品标准号】Q/HIQ 00035
    【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】SC12237028100387
    【食品经营许可证号】JY13702810028647
    【原料产地】山东省青岛市
    【生产商】青岛海龙泉食品有限公司
    【地址】青岛胶州市洋河镇袁家小庄村东

  • 客户留言
产品描述

  【品名】即食鲍鱼

  【净含量】500g

  【配料】鲍鱼食用盐

  【规格】8-15头/斤

  【贮存条件】-18℃℃以下贮存

  【保质期】2个月

  【食用方法】开袋后解冻即可食用

  【产品标准号】Q/HIQ 00035

  【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】SC12237028100387

  【食品经营许可证号】JY13702810028647

  【原料产地】山东省青岛市

  【生产商】青岛海龙泉食品有限公司

  【地址】青岛胶州市洋河镇袁家小庄村东

 

  本公司采取独特的加工工艺,无任何添加剂和色素,天然绿色,去除了鲍鱼的腥味,最大程度地保存了所有的营养成分和药用成分,彻底改变多少年来鲍鱼食用难的问题,开袋即食,且鲜嫩可口,极易被人体吸收,是传统鲍鱼加工的一次革新。常年食用本品,无疑是现代生活,科学时尚的选择,是馈赠亲朋好友之最佳礼品。

 

高端礼红箱1180款

高端礼红箱1180款

MARKET RESEARCH

在线留言

留言应用名称:
客户留言
描述:
验证码

联系地址:青岛胶州市洋河镇艾山工业园黑山路8号
服务电话:
0532-86959659
服务邮箱:109445500@qq.com

Copyright © 海龙泉集团   鲁ICP备14021000号-1 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 青岛